通知公告

 

商洛市财政局文件

商财办会[2019] 9号

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完成时限
  从2019年8月10日开始,到2019年11月30日结束,在此期间,行政区划为商洛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通过学习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专业课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登记。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确定,按照市人社局安排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确定,详见《2019年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明细表》(以下简称《科目明细表》,见附件)。
  (二) 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
  专业科目教育采用网络化培训和面授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进行,对有面授条件的进行面授教育,对不能参加面授的委托西部会计网进行网上教育,对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登记。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登陆西部会计网(www.xbkjw.com)会计继续教育窗口,选择自己所属市区入口,在网上注册交费,完成要求课程并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财政局会计科予以登记。对条件成熟,要求面授的单位和个人,将组织面授继续教育,面授结束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登记。
  西部会计网负责做好网上和面授教育的咨询、培训、考试、成绩公布等工作,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对会计培训各个环节的监督以及继续教育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能为会计人员提供专业有效的继续教育学习,保证继续教育质量。
  (三)学分管理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19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科目明细表》中自行选择学习科目,所选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60学分。
  2、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三、其他事项
  1.补学2018以前年度(含2018年)继续教育的,应在每年的《科目明细表》中选择补学年度之前(含)发布的学习科目(如补学2017年度继续教育,应选择2017年以前发布的科目),科目学分按照原学分标准计算,即年度总学分不少于当年规定的学分。已经学习过并完成学分登记的科目,不重复计算学分。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认定记载。会计人员在开始继续教育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应先登陆"商洛财政网一会计管理"网或"陕西会计网"完成信息采集。
  3.各单位应当鼓励、支持、监督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经费,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4.各县区会计管理部门要扎实做好各县区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也可登录西部会计网参加学习。
  联系人:
  西部网校,祁老师,电话:029-32927279,15091806616
  市财政局会计科,赵婷、周鹤,电话: 2310987
  附:2019年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明细表

商洛市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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